菏泽“棚改”经验成全省亮点
上半年完成“棚改”房屋征收55511户
7月19日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修印偕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“市长热线”,重点介绍了我市城乡建设、住房保障工作情况,尤其是群众关注的棚户区改造工作,并通过市长热线电话12345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解答。
2016年我市计划改造棚户区6.2万户
据吴修印介绍,2016年全市列入棚改计划的项目共119个、6.2万户、887万平方米,占全省总计划的八分之一,在全省位居首位,在全国地级市中也是最多的。由于领导重视,推动有力,我市棚改丈量、征收、贷款、安置进展较快,走在了全省前列。今年4月28日,省住建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棚改工作推进会,总结推广了我市经验。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孙伟到我市棚改工作调度平台参观指导,对我市的棚改工作给予好评,
吴修印表示,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利于改善市民居住条件,有利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,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,有利于高效利用土地,有利于房地产去库存,有利于改善城市形象,有利于扩大政府税源,有利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、带动群众脱贫致富,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。我市将充分挖掘棚改政策“金矿”,重点研究中央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奖补资金、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、税费减免、专项建设基金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等五个方面的政策,力争政策效益最大化。
上半年“棚改”房屋征收完成年计划的93.7%
列入2016年棚改计划的119个项目、6.2万户、887万平方米3月底前全部完成了入户丈量,实际丈量6.96万户、987万平方米,超过列入计划的12.2%和11.1%。截至6月底,全市正在征收2688户,完成征收55511户,合计58199户,占计划的93.7%。
全市开工新建安置房23263户,货币化安置28053户,合计51316户,开工率82.6%,货币化安置率54.7%。全市基本建成安置住房35026套,已超额完成18000套的任务目标。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,共申请政策性贷款资金213亿元,其中农发行贷款116.8亿元已获得授信,国开行贷款73.7亿元已报总行审批,其余贷款正在申报。
下半年,我市将做好2017年棚改计划的前期准备工作。已列入2017年棚改计划的项目,尽快启动丈量评估、调查摸底和房屋征收工作,为申报2017年棚改贷款和完成棚改任务争取主动。
棚改征收补偿坚持“少建不少得,多建要吃亏”
为了使征收补偿更公平、更合理,结合实际情况,我市在评估技术上引进了容积率调整。
具体做法就是在评估时设定评估基准容积率为0.9,被征收房屋的容积率低于基准容积率的,扣除不足部分的建安造价等相关费用 (300元/平方米)后,按基准容积率的相应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;被征收房屋的容积率高于基准容积率的,以被征收房屋的权属证书、可确权书证为依据,依法给予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。
对没有合法有效证件的高出部分房屋,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的,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配合拆除的,按照300元/平方米给予补助。通过以上办法可彻底解决征收项目中的乱搭乱建行为,使征收补偿切实体现“少建不少得,多建要吃亏”原则,从而保证了征收补偿的公正、公平。